編者按
為不斷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以下簡稱“十項準則”)宣傳教育,切實增強廣大教師踐行職業行為準則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特推出師德教育之警示案例專欄,通過梳理教育部公開曝光的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典型案例,以案明理,以案釋規,幫助大家更加準確地理解把握“十項準則”,樹牢師德規范,堅守行為底線,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大力弘揚教育家精神。
警示案例
案例一:
南京大學教師梁某學術不端問題。南京大學教師梁某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違反學術規范,研究生在讀期間抄襲、重復發表多篇論文,使用抄襲的論文作為自己的成果,在職稱申報中弄虛作假。
案例二:
揚州大學教師華某某性騷擾學生問題。華某某以輔導畢業設計為由,約學生單獨外出,在私家車內對學生有性騷擾行為。
案例分析
由上述2個案例,我們可以看出:
在案例一中,梁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七項規定。
在案例二中,華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六項規定。
處分結果
案例一:
學校黨委(行政)對梁某作出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取消研究生導師資格、調離教學科研崗位、終止或退出有關人才項目的處分,按程序撤銷其教師資格,同時追究學校有關院系、部門及相關人員責任。
案例二: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給予華某某留黨察看一年、降低崗位等級處分,調離教師崗位,取消副教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撤銷所獲榮譽稱號、追回相關獎金,依法撤銷教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