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共中央統戰部“統戰新語”)
????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以后,有些黨外人士對人民政協的性質、地位、作用產生了某些疑慮。一些人說:“真正的權力在人大常委,最高權力在中共中央,政協沒什么權了。”有的則認為政協應是“權力機關”或“半權力機關”。
????針對這些言論和情緒,1954年12月19日,毛澤東邀請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座談政協工作。他說:人民代表大會是權力機關,有了人大,并不妨礙我們成立政協進行政治協商。各黨派、各民族、各團體的領導人物一起來協商新中國的大事非常重要。憲法草案就是經過協商討論使得它更為完備的。人大的代表性當然很大,但它不能包括所有的方面,所以政協仍有存在的必要。
????針對有人提出是否可以把政協搞成國家機關,毛澤東回答:不能把它搞成國家機關。因為人大和國務院是國家權力機關和國家管理機關,如果把政協也搞成國家機關,豈不成了二元論了嗎?這樣就重復了、分散了,民主集中制就講不通了。政協不僅是人民團體,而且是各黨派的協商機關,是黨派性的機關。
????毛澤東強調,這不等于不重視它,而恰好是重視它。共產黨就是黨派,也不是國家權力機關,但它的價值并不因此而有所降低。毛澤東的這些意見,為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所接受,不僅統一了各方面對政協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思想認識,而且對我國民主政治建設具有極其重要的指導意義。
????1954年12月21日至25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全國政協委員由一屆的198人擴大到二屆的559人,其中,中共黨員150人,占26.84%,黨外人士達409人,占73.16%。毛澤東主持了大會開幕式,周恩來作《政治報告》,陳叔通作《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工作報告》等。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關于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以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宣言》。
????周恩來在《政治報告》中指出,今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任務,可歸納為下列五點:
????(1)協商國際問題;
????(2)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候選人名單,以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組成人員的人選進行協商;
????(3)協助國家機關,推動社會力量,解決社會生活中各階級間相互關系問題;并聯系人民群眾,向國家有關機關反映群眾的意見和提出建議;
????(4)協商和處理政協內部和黨派、團體之間的合作問題;
????(5)在自愿的基礎上,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和努力進行思想改造。
????會議推選毛澤東為政協名譽主席,選舉周恩來為政協主席,宋慶齡等16人為副主席,同時選出常務委員65人。
????全國政協二屆一次會議在人民政協發展歷史上有著特殊的意義。它解決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后人民政協的性質、地位、作用和任務的問題,解決了政協與人大、政府機關之間相互配合的關系問題,解決了加強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問題,為在中國長期堅持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奠定了思想基礎、政治基礎和組織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