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為不斷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以下簡稱“十項準則”)宣傳教育,切實增強廣大教師踐行職業行為準則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特推出師德教育之警示案例專欄,通過梳理教育部公開曝光的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典型案例,以案明理,以案釋規,幫助大家更加準確地理解把握“十項準則”,樹牢師德規范,堅守行為底線,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大力弘揚教育家精神。
警示案例
江西泰豪動漫職業學院教師施某某違規收取學生費用問題。2021年6月,江西泰豪動漫職業學院教師施某某以幫助本校學生周某某畢業論文答辯相關事宜,違規收取周某某4000元費用。
案例分析
施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九項規定。
處分結果
根據《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和《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九項等規定,施某某受到降低崗位等級,全校公開通報批評,留校察看一年,2022年度考核為不合格,扣除當月工資及年度績效獎勵,取消年度評獎評優、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申報人才項目資格等處理。責令施某某按相關規定退還違法所得。